圖片來源/憲法133實踐聯盟臉書
懶編開講:
2013年的台灣街頭非常熱鬧,社會上一些學運團體抗爭不斷,從年初野草莓運動、反文林苑都更、反旺中媒體壟斷、反大埔拆遷,以及藝文團體熱烈響應的反核四,一直到年底的1985白衫軍、黑色島國青年、農村陣線聯盟,年輕學子宛如青年軍對政府不斷發出怒吼,這一年公民意識猛烈抬頭,可惜當局仍毫不在乎。
(翻攝網路/反旺中媒體壟斷)
翻攝網路/803洪仲丘銀白十字勳章
翻攝網路/拷秋勤
多次受邀演唱,被稱為凱道天團
什麼是憲法133
其實懶編自己也參與了好幾次的遊行抗議,深感政府賴皮程度超乎民眾想像,風頭一過好官我自為之,不過有一群人決定挑戰這個「民主」體制,那就是國寶級白目馮光遠,他在網路上成立了「憲法133實踐聯盟」,要告訴民眾「民主」不是只有投票那天而已。憲法133實踐聯盟裡面的133,其實指的是中華民國憲法133條。
(翻攝網路/國寶級白目馮光遠)
憲法133活動發起人:
馮光遠(給我報報社長)
彭明輝(清華大學榮譽退休教授)
南方朔(作家)
柯一正(導演)
文魯彬(環保法律人)
林生祥(音樂工作者)
官網:http://constitution133.blogspot.tw/
臉書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bamien133?fref=ts
國家腐敗不在政客 在不監督的公民
這個聯盟的宗旨就是要完成台灣民主的二次改革,政治人物權力正當性來自人民的投票,如果能夠收回民意代表的權力,立法委員才能真正落實民意而不是黨意。但我國憲法人民參政權,民眾永遠只在投票日用到「選舉」權,政治人物選前磕頭拜託,選後擺爛關說,「創制」、「複決」、「罷免」三權永遠都只能擺在書裡,因此馮光遠決定推動台灣民主史上第一次的罷免權。
BMW開跑
由於這個民主史上的「第一」,非常具有歷史意義,目標選擇非常重要,聯盟最後列舉九大罪狀,決定罷免馬英九子弟兵,同時也是國會最大黨黨鞭吳育昇。口號就叫做BMW(罷免吳)。
(翻攝網路/吳育昇破格獲頒二等獎章)
以下是罷免吳育昇的九大理由
http://constitution133.blogspot.tw/2013/08/0825bmw.html
九大罪狀:
一、悍然放行毒牛
二、縱容油電雙漲
三、擁核危害後世
四、共毀公視幫兇
五、力挺媒體壟斷
六、媚共欺侮台商
七、阻修集遊惡法
八、無視生態浩劫
九、全力護航綠卡
罷免分為三個階段,活動在20130824一個記者會後正式開跑
第一階段該選區2%提議書
http://constitution133.blogspot.tw/2013/08/blog-post_24.html
第二階段該選區13%罷免連署書,不得與提議書重複
http://constitution133.blogspot.tw/2013/11/blog-post.html
第三階段中選會定時間舉辦罷免投票
◎懶編:目前正如火如荼進行第二階段
不公平的戰爭 你知道罷免有多難嗎?
翻攝網路/罷免音樂會
當選採相對多數 罷免要求絕對多數
根據罷免法規定
一、投票率需達五成以上,才算有效。
二、有效票中需半數以上同意才算通過。
懶編這裡告訴你,就算台灣最熱鬧的總統大選,2012年投票率也僅僅只有68%,而且隨著越地方的選舉,投票率越低,意思是即使再怎麼努力,仍舊有32%的人不會出來投票。更何況地方立委補選,投票率往往低到只有三成,離五成的差距實在很遠。
而且立委選舉時不用擔心低投票率,只要贏過對手,即使僅拿25%也能當選,但罷免時,卻需要過半的同意票,才能有效罷免,被罷免者只要簡單動員,就能成功阻止罷免,相當不公平。
參考資料:2012總統投票率
http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2012%E5%B9%B4%E4%B8%AD%E8%8F%AF%E6%B0%91%E5%9C%8B%E7%B8%BD%E7%B5%B1%E9%81%B8%E8%88%89
選舉可以造勢 罷免不能宣傳
選罷法裡還有一條相當不合理的法律,罷免若宣傳違反選罷法。這讓憲法133第一號志工,法律學者黃國昌相當氣憤,已經提告中選會要求開憲法法庭。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notes/%E5%9C%8B%E6%98%8C%E9%BB%83/%E7%BD%B7%E5%85%8D%E4%B8%8D%E5%BE%97%E5%AE%A3%E5%82%B3%E6%86%B2%E6%B3%95%E6%B3%95%E5%BA%AD%E8%A6%8B/1393929714167544
連署時間限制 完全沒有道理
罷免法還規定,第二階段的連署活動,從第一階段成案後,限定1個月時間內完成,否則無效。這對於沒有能力動員與組織的公民團體,根本難如登天。也讓罷免成為有地方組織的政黨禁臠。
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4/new/jan/3/today-p1.htm
立院通過吳育昇條款 罷免須附身份證影本
就在憲法133 BMW正式開跑之後,立法院居然火速通過俗稱吳育昇條款的「罷免須附身分證影本逕付二讀」,懶編請你試想,你敢把身份證影本交給陌生人嗎?而且這與中選會鑑定資料完全沒有關聯。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new/20131129/300689/
過年大掃除 掃除政治垃圾
目前憲法133打著「過年大掃除,掃除政治垃圾」口號,每天晚上都會在新北市第一選區間(泰山、淡水、林口、石門、三芝、八里),跟著垃圾車出來掃街,有興趣的人也能加入志工一起響應唷。
翻攝憲法133臉書